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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宝安发布“低空十条”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标杆

发布于2023-08-25

        深圳新闻网2023823日讯(深圳商报记者 李丹)近日,宝安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。宝安将以深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获批为契机,通过10项具体措施,真金白银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,加快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,发力打造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发展标杆城区。

据悉,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,新落户重要机构和企业,飞行器的整机研发、制造和运营项目,实现产业关键技术攻关,开设及运营航线等都可获得补贴,最高补贴金额达3000万元。

  对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给予补贴

若干措施》提出,宝安将以“真金白银”吸引低空经济重要机构和企业落户。

具体来说,对经认定的落户宝安区的适航审定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,给予其空间、建设投入相关支持。对于空间支持,前2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100%给予补贴,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50万元;第3—5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%给予补贴,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。对于建设支持,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,单个机构不超过1000万元。同时,对于引进的主控芯片、精密元器件、核心传感器/连接器、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研制企业及项目,宝安将给予一次性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。

此外,对于落地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eVTOL)、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、制造及运营项目,宝安也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。

支持建设飞行试验场、起降场

低空经济发展需要相关产业配套环境的支撑。围绕无人机飞行试验场、基础设施、起降场(点)建设等内容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了相关推进举措。
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对经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备案、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的宝安区无人机飞行试验场,给予建设及运营费用补贴。其中,一次性建设费用补贴不超过500万元;运营费用补贴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。

根据《若干措施》,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,分类别给予补贴。其中,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、智能起降柜机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

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、大型起降枢纽、eVTOL起降场、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,给予一次性补贴(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)和场地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